05 5月, 2007

她失去什麼?

有關Cream成員之一的少女歌手李蘊濕身照事件,我一直都有留意著,而《壹本便利》終被裁定為無罪,在眾人紛感憤怒和心痛之餘,其實,大家可曾想過,整件事件之中,李蘊的母親,可有克盡本份,好好保護自己的女兒,盡力阻止事件的發生嗎?子女成長期間,為人父母的,不論在學習或生活小節上,必然責無旁貸,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。

我一直也想不通,拍照當天,李媽媽在場,李蘊經理人也在場,兩個大人也保護不到一個女孩?況且李蘊當時已十四歲了,有不妥或不舒服,理應感覺得到;母親看著工作人員在女兒身上噴水,為什麼不即時阻止?覺得不對勁,大可不拍,即時拉隊離場,一走了之;拍攝當天,李媽媽從相機屏幕看過照片,她聲稱『攝影師好快速地給我看,所以不是看得很清楚』,及『我不是太清楚她是否在享受』,這成理由嗎?既然不清楚,是否就該弄清楚呢?那是你的女兒,你不著緊誰來替你著緊?

到底李蘊母親是何時發現照片不妥呢?又是一個疑點,李媽媽聲稱被騙,被出賣,她曾拒絶,但對方極力游說,『若照片效果不好便不刋登』,那麼『效果不好』的定義何在?她可有弄清楚?至雜誌「出街」,有市民投訴不雅,然後李母才作出法律行動,似乎予人一種「被動」的感覺。像是推著走,打到來,如何是好?處於尷尬位置,進退兩難,逼不得已,沒道理袖手旁觀,索性聲淚俱下,指自己是受害者,指自己毫不知情、指照片曾用電腦加功、沒收過一分一毫等……卻早早為女兒簽上十年合約,真相為何?故事由你編寫,我們不得而知。

李蘊初出道時還只是個初升上中學的小女孩,這樣的年齡,不是該好好享受著多采多姿的中學生生活嗎?如果她的母親真的愛她﹐真的為女兒好,為什麼要讓她踏入這個複雜的娛樂圈?小小年紀,還是求學階段,不是該參與多些有益身心的課外活動嗎?看著在舞台上裝扮得濃妝艷抹一副「老積相」的她﹐不是更令人感到心痛嗎?日後,當她長大成人,驀然回首,是否會感到可惜,自己失去的,竟是一段天真瀾漫、無憂無慮無的黃金少年期?!

中學四年級的她,會考在即,功課日趨繁重,可有時間好好溫習功課?

仍然在學的小朋友們,請別太羨慕或追捧這些小明星們,因為,你比他們幸福得多。用功唸書,腳踏實地,才是最實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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