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1 5月, 2007

考起

越來越發覺,很難替文章分類了。就以上一篇《考起》為例,我想了又想,它可是屬於哪一類呢?好像是社會時事,又有一點像生活小記,也有工作軼事的成份,更有關於浩浩的……有些朋友會把所有有關連的都「標籤」上去,但我又不想這樣做,我覺得應該一就一,二就二,所有都標籤上去的話,就變得不倫不類了……

我細心想了又想,如果將它列為社會時事,似乎又欠缺了一些完整的報導,例如我並沒有詳細記述整件事件的經過,災禍發生的準確位置?這是什麼廠房?我甚至沒有交代釀成這個慘劇的原因等等……所以不能算是社會時事。如果說是生活小記,可是它所記載的篇幅太小了,只有一小段,所以不能算是生活小記。至於工作軼呢?我覺得它又不是主要寫自己的工作,我不過像一個旁觀者,所以又不能算是工作軼事。至於關浩浩這方面,我也沒有太大的篇幅去描述有關浩浩的事情,浩浩是誰?連這點我也沒有提過。所以這個又落敗了。最後,還是「零星感覺」勝出,一切都是瑣瑣碎碎的感受,零零星星的感覺……

所以我現在終明白,同事們難以將工作分類,常常為此而爭拗︰PR還是GR?她說屬GR,他說屬PR,GR?PR?GR?PR?真是難分難解!考起!

27 5月, 2007

我想念你

五月二十一日,正當大家都在好夢正酣的時候,荃灣德士古道一座工業大廈的一場三級大火,釀成十人受傷(當中包括六名消防員),更活活奪去了一條寶貴的生命。他為這場大火殉職——他是我們的同事消防員黃家熙先生。

那天我早上起床,正在房間更衣預備上班,赫然從電視新聞中聽見這則消息,我連忙衝出客聽,從電視熒幕中,我看見了熊熊烈火,燃燒得很猛烈,我心裡暗忖︰糟了!

不知是否心理作用,自從那天以後,我總是覺得大家都好像沒精打采似的,阿Sir們更是一副筋疲力竭的樣子,我知當天他們全部都做通宵,第二天又要到火場視察,又要到醫院探望受傷的同事,隨後更要開會趕報告,會見記者,以及處理各樣善後工作等……就連文件車司機們都沉下了一張臉,他們默默地收文件,然後默默地離去,一句話也不多說。我想︰大家都仍然為了這件事很傷心很難過。

其實我也很明白他們的心情,只是人生無常,是天意吧!我們實在沒有辦法。而日子總是這樣無情地走過,沒有Take Two,沒有Replay,沒有「系統復原」,沒有「格式化」……

還住在從前舊居的時候,我常常望著那張媽媽睡過的床,今天卻換了一個印傭睡在上面,我的心情多麼難受……我不其然地想起媽媽,只是她沒有可能再回到我的身邊了,直到現在,我還常常在夢裡看見我的媽媽。

星期四,佛誕。我覺得自己也好像被同事們感染了,只覺得全身都軟弱無力,很累很累,更奇的是,上網為癮的我,居然一整天也沒有上網,簡直是破了有史以來的紀錄!那天我一味在家裡狂睡……

星期五,我向部門拿了一天假,精神較好了一點,我開著電腦,忽然就想起很久沒找浩浩聊天了,浩浩說他晚上要看英文書(不過我覺得他其實是陪他的狗狗WISH玩),所以很少在線上。後來我也就索性懶得上去了,反正也看不見他哩……我使勁按下MSN的按鈕,真好,浩浩正好在線上,我忽然感覺很激動,我的心跳得異常劇烈,我的手微微顫抖,最後我終於打了這一句︰浩浩我很想念你。

20 5月, 2007

給他們一個下台階

《中大學生報》情色版事件越鬧越大,如一個惡性腫瘤般不斷擴散漫延,由最初只投訴《聖經》內容不雅,如今演化到一些經典文學作品也一併不放過,當中包括《莎士比亞》、《格林童話》、《金瓶梅》什至是《可蘭經》等。中大的學生們聲稱對於上述等投訴毫不知情,或許這些無聊惡作劇的投訴真的與他們無關,因為世上就是有許些反基督的人,他們就是看準時機,乘虛而入,攻擊我們,因為他們總比我們基督徒熟讀《聖經》,就如福音書中撒但亦會以舊約經文回答耶穌一樣。

我看過該兩期的部份內容,且撇開它的內容是否不雅,若以一個大學生程度來看,用的文字竟如此低俗粗鄙,不單寫作全用廣東話,文句也不通順,實在令人深感失望,而且,我著實看不出有半點學術討論成份,真令人慨嘆,他們唸什麼?

然而話說回來,年青人正值反叛時期,有關方面也必須注意一點,生出這種事來,總是令一眾師生們都深感蒙羞,同學們不服氣不認錯,也是可以理解,令人更擔心的是,現在的年青人心靈脆弱,動輒燒炭跳樓自殺,我真擔心有天會生出更大的悲劇來,可不可以,有關方面等,就放他們一碼,給他們一個下台階,與其對他們作出檢控,倒不如想個法子,在懲罰他們之餘,也給予他們適當的輔導,歸向正確的思巧路向,這樣不是更能見效嗎?我們都不過是想他們覺悟吧!並不是要置他們於死地,大學生是我們社會未來的棟樑;是我們社會未來的主人翁,是我們社會重要的資源,我們要好好愛護及珍惜,其實與人之間的一切紛爭,都只不過是為了爭一口氣。

13 5月, 2007

超忙的一天

星期五,超忙的一天。有一大疊文件要影印,好像是有關零八年奧運馬術的事項,最煩人的是當中夾雜著彩色圖片,我們只得分頭行事,否則放工也無法完事。我如何也想不通,消防跟馬術,到底有何關係?後來,珍姐和明姐到DC那邊印,我和雲絲就留在原地,雲絲負責彩色部份,我負責黑白部份,事情就是這樣解決,四時多已完成所有影印,我們終於鬆一口氣,不過,還要釘裝呢!

咦!阿太呢?她縮在寫字樓一角,不知忙些什麼,左眼也沒看我們一眼,阿Sir也懂得跟我們聊兩句說說笑︰喂!大量製作嗎?唉!她就是這樣,大事不聞不問,小事就呱呱叫,從來不會欣償別人的優點,卻將缺點放到無限大,然後就投訴投訴投訴,所謂大事化小,小事化無,她卻是倒轉來將小事化大,大事化得更大……喂!放眼望望啦!

這次雲絲真落力,我五時半走的時候,還見她在會議室內拍拍拍地釘過不停,真是辛苦了,原來雲絲落力起來是很有動力的,而且還很有責任感呢,我就不同了,一影完印就像個洩氣的氣球,攤軟地坐著,這陣子也不知搞什麼,站得久腳就會腫得很厲害,咦,我忽然想起,雲絲今天應該是收早的啊!

縱然一身疲累,但我覺得這天很充實;而且我看到很多。

10 5月, 2007

三心兩意

總是這樣,
三心兩意,
改了又改,
文章,
又悄悄地加長了。

07 5月, 2007

一切,回歸於零

兜兜轉轉,最終,還不是回到零嗎?我說,你弄了一大輪,走了那麼多路, 最終還不是回到起點嗎?令到大家都不開心,何苦呢?

我們都協議好,一切依舊不變,像從前一樣。

我說,這樣不是很好嗎?拆又是你說,不拆又是你說,老實說,你給我看也不會看懂那些疾病名稱吧!那是要用醫學字典的,即使給我看懂又如何,我也不認識那人吧!

希望她以後想清想楚才說每一句話,還有就是記著自己所說的每一句話。

我最後叮囑︰別為這些小事找阿Sir了,阿Sir很忙的。

算了吧,從前的事,就當粉筆字,一一抺去,做人還是寬容一點好,常常動恏,傷身。

05 5月, 2007

她失去什麼?

有關Cream成員之一的少女歌手李蘊濕身照事件,我一直都有留意著,而《壹本便利》終被裁定為無罪,在眾人紛感憤怒和心痛之餘,其實,大家可曾想過,整件事件之中,李蘊的母親,可有克盡本份,好好保護自己的女兒,盡力阻止事件的發生嗎?子女成長期間,為人父母的,不論在學習或生活小節上,必然責無旁貸,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。

我一直也想不通,拍照當天,李媽媽在場,李蘊經理人也在場,兩個大人也保護不到一個女孩?況且李蘊當時已十四歲了,有不妥或不舒服,理應感覺得到;母親看著工作人員在女兒身上噴水,為什麼不即時阻止?覺得不對勁,大可不拍,即時拉隊離場,一走了之;拍攝當天,李媽媽從相機屏幕看過照片,她聲稱『攝影師好快速地給我看,所以不是看得很清楚』,及『我不是太清楚她是否在享受』,這成理由嗎?既然不清楚,是否就該弄清楚呢?那是你的女兒,你不著緊誰來替你著緊?

到底李蘊母親是何時發現照片不妥呢?又是一個疑點,李媽媽聲稱被騙,被出賣,她曾拒絶,但對方極力游說,『若照片效果不好便不刋登』,那麼『效果不好』的定義何在?她可有弄清楚?至雜誌「出街」,有市民投訴不雅,然後李母才作出法律行動,似乎予人一種「被動」的感覺。像是推著走,打到來,如何是好?處於尷尬位置,進退兩難,逼不得已,沒道理袖手旁觀,索性聲淚俱下,指自己是受害者,指自己毫不知情、指照片曾用電腦加功、沒收過一分一毫等……卻早早為女兒簽上十年合約,真相為何?故事由你編寫,我們不得而知。

李蘊初出道時還只是個初升上中學的小女孩,這樣的年齡,不是該好好享受著多采多姿的中學生生活嗎?如果她的母親真的愛她﹐真的為女兒好,為什麼要讓她踏入這個複雜的娛樂圈?小小年紀,還是求學階段,不是該參與多些有益身心的課外活動嗎?看著在舞台上裝扮得濃妝艷抹一副「老積相」的她﹐不是更令人感到心痛嗎?日後,當她長大成人,驀然回首,是否會感到可惜,自己失去的,竟是一段天真瀾漫、無憂無慮無的黃金少年期?!

中學四年級的她,會考在即,功課日趨繁重,可有時間好好溫習功課?

仍然在學的小朋友們,請別太羨慕或追捧這些小明星們,因為,你比他們幸福得多。用功唸書,腳踏實地,才是最實際。

01 5月, 2007

鬼鬼祟祟


你看牠,鬼鬼崇崇的望過來,到底想怎樣?

做你真好﹐

每天只顧吃喝玩樂,

不愁衣食住行,

黑白貓呀黑白貓,

你還有什麼困擾著你的煩惱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