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 8月, 2007

也談安樂死

斌仔(鄧紹斌)在一次座談會上談及安樂死,他以食榴槤比喻生命的意義,雖然不少人告訴他此刻生命還很有意義,他卻聲言這好比吃榴槤,別人喜歡吃,他並不喜歡,別人的見解亦不能改變他第一身的感受,我絕對明白他這種感受,也清楚知道一個病人的痛苦(因自己也是一個病人),如果我像他那樣全身癱瘓,我也不排除自己有同樣的想法。

不少人還是鼓勵斌仔不要氣餒,要勇敢生活下去,區樂民醫生在一篇文章裡也這樣勸喻斌仔︰『人的口味和想法會隨年齡改變。』說得好,或許斌仔會反駁說他這一生也不會愛吃榴槤,OK,且讓我們再換過方式來看安樂死,我們不以吃榴槤作比喻,就以租房子來作比喻吧,有人租了一間方向好又新淨又漂亮的房子,有人卻租了間向北兼又破爛又漏水的房子,破爛的房子經常要修補,就像我們病了的軀體,然而要知道我們的軀體並不屬於我們,我們是向神租來的,而且還簽了死約,大家都知道一旦簽了死約的房子,租客如要退租則必須將所餘下的租期所要支付的租金賠償給業主,現在我們就好比向神租房子(我們的軀體)一樣,我們想向神退租(結束生命)了,可是我們與神之間的租約期還未滿,原本神要我們租(活)八十年,然而我們只租(活)了三十年便想「退租」(安樂死/結束生命),那麼我們得要支付餘下的租值(餘下五十年生命)給神,當然一切後果一切代價得要自付,至於這代價是什麼神又會如何懲罰那就不得而知了,但你身邊的親人和朋友必然會很傷心的,正如斌仔的父親所說︰『我們並不是孤單一人……親人和朋友也是你生命的一部分……』換一個角度,鄧紹斌先生也是親人和朋友的生命的一部分;意謂鄧紹斌先生如要結束生命亦同時永遠奪去某些人的一部分;包括奪去了他父親的兒子!奪去了他朋友的朋友;奪去了他同學的同學……

最近醫生開始要我想想做不做腹膜透析治療,我的心還在十五十六,原來做與不做病人還是有取決的權利,我正在想假如我選擇了不做,那算不算是一種慢性自殺?或另類的「退租」方式?我要支付餘下的「租值」給神嗎?有人會為我傷心為我流淚嗎?誰又是我生命的一部分?我又奪去了誰人的什麼嗎?我忽然有點孤單的感覺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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