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 8月, 2006

唔見得人

收到三姐在網頁的留言,她說將會讓她的女兒閱讀我的BLOG分享我的感受,並問及我的意見,我說當然好啊,為什麼不可以?歡迎之至,我的BLOG又不是「唔見得人」,寫BLOG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與人分享自己的心情,如果不是這樣,你的BLOG不過是一座荒蕪的花園,不過是自言自語說囈話而已,所以我喜歡寫BLOG,也喜歡別人分享我的BLOG,不論是喜是憂,是歡笑或是哀愁,是振奮或是沮喪,只要是發自內心的,一種心靈的真實情感,讓身邊的人認識你,同時從寫作的過程中了解自己,我曾經說過,文字可以療傷,當你以文字寫出自己的心聲時,這感覺其實相當美妙。

不過當然阿太除外,但要分清楚並非我的BLOG「唔見得」她,而是她「唔見得」我的BLOG!我絕對不會讓她知道我這BLOG的網址,所以我開始明白了一件事,一件關於「唔見得人」的事……哈哈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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